电脑互动吧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查看: 6711|回复: 0

网帖曝温州一交警强奸KTV坐台小姐 警方证实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1-2-16 21:41:2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水手 于 2011-2-16 21:50 编辑

网帖曝料,该交警强行与KTV小姐发生关系
     昨天,温州各大论坛上,一个爆料“温州交警强奸KTV坐台小姐”的帖子极为火爆。网友称,温州市交警支队一大队的郑姓交警,酒后强迫KTV坐台小姐和其发生关系,被坐台小姐指控强奸。
     帖中内容是否属实?记者立即向温州交警支队一大队进行了求证。
     网帖爆料交警强奸KTV歌女
     根据网帖内容,涉案的交警姓郑,是温州交警支队一大队的在编人员,3年前从金融系统考入交警队伍。
     2月10日晚上,郑某到温州一家名为“利玛”的KTV唱歌,并带一个姓孙的19岁陪唱小姐外出开房。
     郑某对孙某提出性要求,但孙某以正在月经期间予以拒绝。随后郑某强行对其施暴。
     据说,当晚和郑某在一起的还有其他两位民警。帖子透露,郑某已经被公安局纪委给予禁闭处分,其他两个民警被警告。
     同事证实当事民警没来上班
     “网上爆料的民警郑某确实是你们大队的吗?”昨天下午,记者向温州交警支队一大队进行了求证,得到的回答是,事情正在调查,他们不方便透露。
     而据郑某的同事表示,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,但郑某确实没来上班。
     随后,记者又拨通了利玛KTV的电话。温州市区有两家“利玛KTV”,分别位于霞南路和马鞍池上。接到记者的电话后,两家店的工作人员只是说,在KTV之内没有发生类似事件。
     其中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“利玛”的服务人员在上班时是不能跟客人“出台”的,但是下班后是不是跟客人开房,他们就管不了了。
     据了解,这家KTV在温州属于档次较高的娱乐场所。
     温州警方证实该交警已被拘留     昨天晚上9点,记者从温州鹿城警方处得到了确切消息,郑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具体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审理中。
     据鹿城警方通报,2月10日晚,温州交警支队一民警郑某在温州市区某KTV消费后,将坐台小姐孙某(19岁,安徽宿州人)带出宵夜,之后又带孙某到黄龙康城自己家中。
     2月11日凌晨4时,鹿城公安分局接到报警,称孙某在黄龙康城某住宅内被郑某强暴。
     经温州市、鹿城区两级公安机关现场勘查、物证检验、调查询问等一系列侦查后,现初步认定交警郑某涉嫌强奸犯罪。
     而对网帖中提到的另两位民警,警方表示目前还在调查中,不方便透露。(鹿公宣 苗丽娜)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联系我们|手机版|小黑屋|Archiver|电脑互动吧 ( 浙ICP备13037409号 )

浙公网安备 33032402001025号

GMT+8, 2024-11-27 05:11 , Processed in 0.065401 second(s), 18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© 2001-2023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